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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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液,“……我就知道!这么烈的酒,童江江你想我死吗?” “不烈怎么叫艳星。”童江江看林云皱了眉头,得逞的笑了,“齐瑄那家伙说今天也来,你躲着他点。” 林云摇摇头:“他们那群人,我怎样都躲不开的,还不如顺从着,我自己也能爽点。” 童江江啧啧摇头,嘴上说着不管他,可视线瞟到林云干净的脖颈还是忍不住心疼:“将军大人还没给你项圈啊。” 林云下意识地覆上去,苦涩地笑了:“我已经不指望这个了,将军大人肯给我钱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” 童江江戴着鳄鱼皮的深蓝色项圈,上面坠了他主人的名字——一个花体的“xuan”,看起来就很酷炫。 从下城区上来的人在进入上城区三天之内,都要在手腕上纹一圈手链样式的纹身来证明他们下城人的身份,而事实上,几乎所有居住在上城的下城人除了纹身以外,脖子上都有项圈,这是他们有主的标志。 没有项圈的下城人被默认为已经被自己的主人抛弃,这意味着所有人都能够欺辱他,并且不需要征得他的主人的同意。 当初带林云上来的是将军大人,尽管姜雁一直没有给过林云项圈,但她一直有在召见林云,出席一些场所或活动也会带着林云,碍于将军大人的面子,在平时,大家几乎都不敢去找林云的麻烦。 但约定俗成的,只要林云去了俱乐部或是酒吧,项圈规则就会生效,只要不致死致残,将军大人都不会过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