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章 好久不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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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一眼,却发现里面住着的是一家没见过的人。 而且已经住了不短的时间了。 原本以为是租客自己当二房东,却不想人家直接把他的房子给卖了。 过户没,当然没过户,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呢,因为房价便宜,所以这户人就买了。 没有过户就敢付钱,社会上有没有这么傻的人呢,当然是有的。 那么问题来了,他该怎么办,那个租客已经找不到了,还是之前那句话,这种时候你靠着个人的本事是根本找不到一个故意要躲的人! 如果按照法律途径来看,你好像是可以直接起诉住在这里的一家人,让他们搬出去,但是他们可以辩称是花了钱买的,到时候就会陷入扯皮之中。 但你说让他们去找那个租客,也不好办,因为他们基本上是找不到的,而且也不一定会去找,他们想着反正我住在这里,钱也交了,那这就是我们的房子。 怎么办,先报警,说自己的房子被人强占了,那派出所出警肯定不会管,因为这一眼就看出来是民事纠纷,但是你要的是这个报警的记录。 完了之后,去找开锁公司,全程录像留证据,把对方的东西挨个搬出来,因为你有房产证,在我们国家,不动产是登记制,房产证就是不动产权的体现! 那这个时候这户人家就要骂娘了,他们会跟你闹,但是房子这个东西,你有房产证,还住在这里,那谁也没这个权利把你赶出去。 然后,这户人家只能选择报警,自己被诈骗了,这个时候就得管了,警察找人,可比你去找人容易多了。 这户人家冤吗?很冤啊,花了钱买的房子,却住不进去,但是没过户的房子你敢给钱,你很冤,但